在南京申请财产保全,大多数案子落在区法院、江北新区法院、江宁开发区法院或南京中院;涉海纠纷归南京海事法院,涉外与保函本身引发的纠纷归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流程是同一套:先定法院,再决定用现金还是保函担保,把保函递到审查窗口,裁定后由执行部门实施,最后盯住保全期限。
先给结论:南京的财产保全,普通案件进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区法院,标的额大的进南京中院,涉外归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材料备申请书、身份与主体材料、债权证据、具体财产线索和保函,部分法院另要《线索情况表》。保函由持牌保险机构出具,材料齐全时分钟级出函,诉前交立案庭、诉中交审判庭。本地口径:法院不得指定承保诉责险的保险公司,诉前保全申请使用网络查控系统的不予准许。
财产保全是「先把对方的钱或物摁住,再慢慢打官司」。它有三个时间点可选:起诉前、诉讼中、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三种时点的申请对象和材料不完全一样,但担保这一环是共同的——法院要看到担保到位,才可能裁定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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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要跑的是定法院、备材料、办保函三步,其余是准备与收尾。
最容易白跑的一趟:财产线索写「对方名下银行存款若干」这种,法院无法执行。要写到开户行+账号,或者房产的具体坐落与产权证号、车辆车牌号。线索不具体,法院即便裁定保全也无从下手。
先定法院,再谈担保。跑错法院是最常见的浪费。
| 你的情况 | 受理法院 | 说明 |
|---|---|---|
| 一般民商事一审(合同、借款、买卖、工程款等),标的额不大 | 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区人民法院 | 保全申请随案走,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出 |
| 标的额较大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按标的额划分级别管辖 |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标的额不满 50 亿元 |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设在南京中院内) | 含外商独资企业案件、信用证与独立保函纠纷 |
| 江北新区辖区内涉外民商事一审,标的额不满 4000 万元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2 年 3 月 1 日起管辖涉外商事案件 |
| 技术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秘密、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认定、垄断纠纷 |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设在南京中院内) | 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淮安、盐城 6 市 |
| 其他知识产权一审,标的额 500 万元以下 | 玄武、秦淮、建邺、雨花台、江宁、江北新区、江宁开发区等指定基层法院 | 按片区分别受理 |
| 涉海:船舶、海上运输、海上保险、扣船扣货 | 南京海事法院 | 普通合同纠纷不归这里 |
| 企业破产 | 南京破产法庭(设在南京中院内) | 南京辖区破产案件 |
基层法院与中院怎么分:看标的额。现行口径是:
| 情形 | 南京中院一审 | 基层法院 |
|---|---|---|
| 双方当事人住所地都在江苏,或都不在江苏 | 标的额 5 亿元以上 | 5 亿元以下 |
| 一方住所地不在江苏 | 标的额 1 亿元以上 | 1 亿元以下 |
| 标的额上限 | 中院一审民事案件标的额上限原则为 50 亿元 | |
这套标准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这三类各有专门标准。
涉外案件的分工很干脆:南京辖区诉讼标的额不满 50 亿元的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归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只有江北新区辖区内、标的额不满 4000 万元、应由江北新区法院受理的那一部分,留在江北新区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还集中审理信用证纠纷、独立保函纠纷,以及跨境破产协助、民商事司法协助、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知识产权分两段:技术类案件归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 6 市;非技术类中,标的额超过基层法院上限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也由该庭管辖。基层法院受理标的额 500 万元以下的知产民事、行政案件,南京的分片是:玄武(玄武、栖霞)、秦淮(秦淮)、建邺、雨花台、江宁(秣陵、禄口除外)、江宁开发区(秣陵、禄口、溧水、高淳)、江北新区(鼓楼、浦口、六合、江北新区)。
专门机构的名字容易混:南京没有金融法院、没有互联网法院、没有知识产权法院。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南京破产法庭都是南京中院的内设机构;南京海事法院是独立的专门法院。金融借款、网络购物这类普通案子,仍按普通管辖规则确定受理法院。
保全窗口别笼统地找「立案庭」。南京中院官网明文:诉前保全由立案庭审查裁定;诉中保全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审查裁定,执行局实施;执行阶段的保全由执行机构负责。各家窗口位置不一样,到院前打 12368 问一句,能少跑一趟。
13 家基层法院,地址与公示电话来自南京中院「下辖法院」页。
| 法院 | 管辖区域 | 院址 · 公示电话 | 保全找谁办 |
|---|---|---|---|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玄武区 | 花园路 6-16 号法检大厦(210018)· 025-12368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秦淮区 | 光华路 41 号(210001);立案庭在俞家巷 21-1 号 · 025-83523117、诉讼服务 025-83529225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建邺区 | 雨润大街 99 号一号楼(210000)· 025-83577266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鼓楼区 | 郑和中路 20 号(210036)· 025-83511598 | 诉前:立案庭(官网明文负责诉讼保全裁定);诉中:审判庭,执行局实施 |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浦口区 | 七里河大街 132 号(210031)· 025-83768888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栖霞区 | 尧佳路 99 号(210046)· 025-83523710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雨花台区 | 雨花南路 6 号(210012)· 025-83523609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江宁区 | 金箔路 658 号(211100)· 025-83523800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六合区 | 龙华东路 2 号(211500)/雄州街道延安路 72 号 · 025-83183816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溧水区 | 永阳街道中山西路 27 号(211200);诉讼服务中心在后巷 10 号 · 025-56226607 | 诉前:立案庭(官网明文办诉前财产、证据保全);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高淳区 | 淳溪街道镇兴路 216 号(211300)· 025-57826037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江北新区直管区;另集中管辖全市基层行政案件 | 珍珠路 18 号(210031)· 025-58935656、12368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 将军大道 37 号(211100)· 12368、非工作时间 025-58998103 | 诉前:立案庭;诉中:审理该案的审判庭 |
南京中院在鼓楼区广州路 35 号(210008),总机 025-83522114,立案联系电话 025-12368;执行案件财产线索举报 18951990948、025-83522044。
各家窗口位置不一样。诉前保全才在立案部门;已经立案之后的诉中保全,多数法院由审判部门办理。表中电话是各院官网公示的对外号码,不一定是立案窗口直拨;到院前打 12368 问一句,比到了大厅再找窗口省时间。
三个时点的申请对象不同,材料深度也不同。
| 时点 | 什么时候用 | 向谁提 |
|---|---|---|
| 诉前保全 | 还没起诉,但对方正在转移财产、情况紧急 |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后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否则解除保全 |
| 诉中保全 | 已经立案,担心判决将来执行不了 | 受理案件的法院;一般在立案后、判决前提出 |
| 执行前保全 | 判决已生效,但还没申请强制执行 | 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
三种时点对担保的要求不一样。诉前保全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诉中保全由法院决定是否责令提供。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选在起诉时一并申请——担保压力通常比诉前容易谈。
南京有一条本地限制要先知道:当事人在申请诉前保全、执行前保全、非诉财产保全时,申请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保全人财产信息的,不予准许。也就是说,想靠法院的查控系统替你在起诉前摸清对方账户,这条路在南京走不通;财产线索要由你自己提供。诉中保全不在禁止之列,但仍需先给出具体线索。
法院审查的是「有没有必要」和「担保够不够」,材料就围绕这两点准备。
| 材料 | 要点 | 常见退回原因 |
|---|---|---|
| 财产保全申请书 | 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请求保全的金额、财产线索、保全理由;南京部分法院还要求填写《线索情况表》 | 只写「请求查封对方财产」,没有具体标的 |
| 身份与主体材料 | 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未盖章、授权范围写「全权代理」但不含保全 |
| 证据材料 | 证明债权存在的合同、欠条、对账单、判决书等 | 只有复印件且对方可能否认 |
| 财产线索 | 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不动产(坐落+产权证号)、车辆(车牌号)、股权(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 只写「银行存款」「名下房产」——这是最常见的无效线索 |
| 保函 |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原件或电子件;要素须含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金额、案号或案由、不可撤销表述 | 要素不全、金额低于法院要求的担保数额、带免责条款 |
南京各院公开的材料口径不完全一样。玄武区法院把担保分成四类写明了要求:现金担保按保全金额分段累计(1000 万元以下部分 20%、1000 万元至 1 亿元部分 10%、1 亿元以上部分 5%);实物担保的房产价值不低于保全金额的 50%;信用担保对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净资产比例有量化要求;责任保险担保则列了担保书、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监会备案表、保险合同、保险条款、保费支付凭证等材料。递交前按受理法院的口径对一遍。
保全的数额不能超过你主张的债权数额。申请保全 500 万而诉讼请求只有 300 万,超过部分属于超标的保全,法院不会支持,还可能被对方索赔。金额怎么定,见保全金额怎么确定。
保函不是法院出的,是保险公司出的;法院是「接不接受」的那一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简称诉责险)保函,是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的书面承诺:如果申请人保全错了、给对方造成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保额内赔偿。法院接受的是这份保函,不是你的保单。
办理渠道:诉责险保函由持牌保险机构出具,通过速讼保(mile.
江苏的取向是「不指定」: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由当事人自愿投保,各级法院不得指定承保的保险公司;凡在保险监管机构备案、具备该险种承保资格的机构,都可以出具担保函。选机构看的是备案与承保资格,不是法院名录。有条件的法院还与保险公司对接电子保函、设保全保险担保专门窗口,保函从投保到递交可以走线上。
办这一趟要花两笔钱,很多人在这里算错:
| 费用 | 交给谁 | 怎么算 |
|---|---|---|
| 保全费 | 人民法院 | 按保全标的额比例累进收取,有上限(现行规定上限 5000 元) |
| 保费 | 保险公司 | 按保全金额与核保结果报价,小额案件保费有起点(96 元起) |
两者收款方不同、计算方式不同,不能相互抵扣。保全费在立案时随案交纳;保费在核保通过后支付。保费怎么估,可看保费参考。
一个常见误解:保函不是「买了保险就一定能保全」。法院仍会审查保全的必要性——有没有转移财产的风险、担保是否足额、线索是否具体。保函只解决「担保」这一环,解决不了「该不该保全」。
递错窗口会白跑一趟,先打电话问清楚归口。
保全申请的审查窗口,通常按保全类型分:诉前保全多在立案部门,诉中保全由审理该案的审判部门审查,执行前保全在执行机构。具体到某一家法院设不设「保全中心」、是否集中办理,各院不一样——递交前打该院诉讼服务电话或 12368 问一句,能省一趟。
法院拿到保函后,通常看四件事:
| 审查点 | 要看什么 |
|---|---|
| 出函机构 | 是不是持牌保险机构、有没有该险种的经营资格 |
| 保函要素 | 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金额、案号或案由、赔偿责任的意思表示、不可撤销表述 |
| 金额 | 不低于法院要求的担保数额,且与请求保全数额对得上 |
| 形式 | 加盖公章、有无免责或除外条款(很多法院不接受带免责条款的保函) |
保全裁定出来不等于钱已经冻上了,中间还有执行环节。
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由执行部门实施。南京中院的集中办理机制写明了时限:起诉同时申请保全的,由立案庭审查;审查后编立「执保」案号,移送执行部门「在三日内开始执行」;情况紧急的当日裁定、立即执行。常见动作有三类:
你要做的三件事:
注意顺序:担保到位 → 法院裁定 → 执行实施。保函晚交一天,查封就晚一天,对方就有多一天的时间转移资金。这也是为什么保函要提前准备、不要等通知。
保全不是一劳永逸,到期不续会自动失效。
| 保全对象 | 期限 |
|---|---|
|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 | 1 年 |
| 查封、扣押动产 | 2 年 |
|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 | 3 年 |
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保全的,要在到期前向法院申请续行保全。南京中院的集中办理机制要求在期限届满 7 日前提出;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应在送达之日起 5 日内提出,法院 10 日内审查。逾期未办,保全措施自动解除。案件还在审就到期、或者判决后等待执行期间到期,都属于需要主动续封的情形。完整的续封办理与逾期后果见财产保全期限。
解封有两条常规路径:一是被保全人提供反担保(现金、保函等),法院裁定解除;二是保全目的已经实现或法定情形出现。江苏还明确:以独立保函、信用担保申请解封的,应予准许;但置换或解封应当事先征求申请保全人或申请执行人的意见,争议较大的组织听证。具体操作与所需材料见财产保全怎么解封。
保全是把双刃剑,错误保全可能反过来赔钱。
申请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申请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判断标准通常是有没有过错——比如明知没有权利基础仍申请、明显超额保全、财产线索错误导致封错了标的。这也是为什么法院要求提供担保,以及保险公司要核保。
保函在这里的作用是:一旦认定应由申请人赔偿,由保险公司在保额内先行承担,不用申请人临时拿现金。责任如何认定、保险怎么赔,见保全错误怎么赔偿。
实务建议:请求保全的金额尽量贴着债权数额,不要为了「多封一点」而超标的;财产线索务必核实,封错了人家正在正常经营的账户,赔偿风险比你想的高。
本地要求集中在承保主体、查控系统与解封路径三处,逐项对照受理法院的口径。
| 要求项 | 具体内容 | 依据 |
|---|---|---|
| 承保机构 | 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由当事人自愿投保,各级法院不得指定承保的保险公司;凡在保险监管机构备案、具备承保资格的机构均可出具担保函 | 苏高法〔2015〕256 号 |
| 担保方式 | 法院不得强制特定担保方式,也不得以担保形式增加额外条件 | 苏高法〔2015〕256 号 |
| 网络查控 | 申请诉前保全、执行前保全、非诉财产保全时,申请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保全人财产信息的,不予准许;诉中保全不在禁止之列 | 南京中院《关于建立财产保全集中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第四条第三款 |
| 解封路径 | 以独立保函、信用担保申请解封的,应予准许;置换或解封应事先征求申请保全人或申请执行人的意见,争议较大的组织听证 | 苏高法〔2022〕21 号第 18、19 条 |
| 账户保护 |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当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且不得作为变更保全的担保账户 | 苏高法〔2022〕21 号第 22 条 |
| 执行时限 | 起诉同时申请保全的,由立案庭审查,编立「执保」案号后移送执行部门,三日内开始执行;情况紧急的当日裁定、立即执行 | 南京中院《关于建立财产保全集中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第二条 |
| 材料清单 | 责任保险担保需交 11 项材料,含担保书、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监会备案表、保险合同、保险条款、保费支付凭证等 | 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
长三角各市在担保比例与免担保政策上并不相同,跨市办案时值得对照一眼。
不会。苏高法〔2015〕256 号写明各级法院不得指定承保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凡在保险监管机构备案、具备该险种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均可出具担保函,法院也不得强制特定担保方式或增加额外条件。选机构看的是监管备案与承保资格,不是法院名录。
江苏的制度取向是「不指名」:准入走保险监管备案与承保资格,不走法院名录制。这与 256 号「不得指定」的要求一致。具体到某一家机构能否出函,以受理法院立案部门的答复为准,有疑问拨 12368。
在南京不能。南京中院《关于建立财产保全集中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 年 6 月 1 日试行)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在申请诉前保全、执行前保全、非诉财产保全时申请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保全人财产信息的,不予准许。这条限制按保全类型划分,诉中保全不在禁止之列。财产线索需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按上述实施意见第二条,起诉同时申请保全的由立案庭审查,审查后编立「执保」案号并移送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在三日内开始执行」;情况紧急的当日裁定、立即执行。「三日内」是开始执行的时限,不等于三天内完成全部保全措施。
可以。苏高法〔2022〕21 号第 19 条规定,以独立保函、信用担保申请解封的,应予准许;第 18 条同时要求置换或解封应当事先征求申请保全人或申请执行人的意见,争议较大的应组织听证。另外第 22 条明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作为变更保全的担保账户。
归南京海事法院(2019 年 12 月 4 日正式履职,全国第 11 家海事法院),管辖海域与长江干线水域的六类共 108 种案件,下设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四个派出法庭。该院在船舶保全上有「点对点」扣押机制,2025 年「多利安」轮案中经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协调英国保赔协会在扣船前出具保函,避免了实际扣押。
全市没有统一规定。玄武区法院公开的保险保函材料共 11 项,包括担保书、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五年无不良记录声明、保监会备案表、保险合同、保险条款、保费支付凭证、总公司授权和失信查询信息。递交时交原件还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该院立案窗口的告知为准;出发前打 025-12368 问一句,比带错一趟强。
诉前保全原则上要提供与请求保全数额相当的担保;诉中保全的担保数额由法院视案情责令,实务中通常按足额掌握。南京各院另有细化,玄武区法院把现金担保按保全金额分段累计:1000 万元以下部分 20%、1000 万元至 1 亿元部分 10%、1 亿元以上部分 5%;实物担保的房产价值不低于保全金额的 50%。用保险保函担保按保函金额计。
可在发布机关官网查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21〕27 号) —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苏高法〔2022〕21 号)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法院》(各基层法院地址与公示电话)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案件管辖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 玄武区人民法院官网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立案须知》 — 秦淮区人民法院官网
南京海事法院迁址公告 — 南京海事法院官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职能(知产法庭跨 6 市与保全归口)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电子诉讼服务整合升级的公告(江苏全省平台切换) — 法院系统公告页